為進一步做好我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推薦工作,根據安徽工程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辦法(校研字〔2016〕10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人文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
一、學院成立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學院黨政領導任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秘書、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代表等任委員,負責本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和評審細則的制定、申請組織、初步評審和推薦名單公示等工作。
二、具有參評資格的研究生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向學院提交申請,同時須提交優(yōu)秀事跡說明、成績單及相關支撐材料,推薦意見應由導師填寫。在校期間,學生可以多次申請獎學金,但科研成果只能使用一次。
三、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負責組織委員會委員對申請的學生進行資格和條件審查,經學生現場答辯,評審委員會充分討論、認真評議,確定推薦名單后,在學院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學院公示無異議后,將評審及推薦結果提交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
四、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按照《安徽工程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綜合評定實施細則》的要求進行評議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