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學研究生“三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根據(jù)《安徽省教育廳關于推進高校實施研究生“三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皖教秘科〔2014〕18號)文件精神,《安徽工程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校研字〔2013〕11號)及《安徽工程大學研究生“三助”管理辦法(試行)》(校研字〔2014〕12號)要求,結(jié)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三助”崗位設置及基本條件
1.助教是指研究生承擔相應課程的輔導答疑、批改作業(yè)和實驗報告,協(xié)助指導實驗課、畢業(yè)論文(設計)等工作。設置助教的崗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設置助教課程原則上是公共基礎課、專業(yè)基礎課,課程總學時數(shù)不少于60學時;
(2)設置助教的實驗課原則上是公共基礎實驗課、專業(yè)基礎實驗課,實驗總學時數(shù)不少于30學時。
2. 助研是指研究生協(xié)助導師或重要項目主持人在課題研究中從事資料收集、社會調(diào)查、文獻檢索、科學實驗、理論研究等工作。設置助研的崗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導師本人設助研崗位需有主持在研縱向項目,且有充足、可支配的科研經(jīng)費;
(2)作為項目主持人,目前承擔有在研的二類及以上縱向項目,且有充足、可支配的科研經(jīng)費;
(3)作為項目主持人,目前承擔有在研的橫向項目,其到賬經(jīng)費:人文社科類達30萬元以上,理工類達50萬元以上。
3. 助管是指研究生承擔學院、機關部門、教學教輔單位的輔助管理和助理輔導員工作。設置助管的崗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設置助理輔導員崗位,其本科生人數(shù)與輔導員人數(shù)比例超過200:1;
(2)設置助管崗位的學院(部門)應是缺編或因計劃內(nèi)進修而缺崗;
(3)確因工作需要,經(jīng)批準,可設置助管崗位。
二、“三助”崗位申報與審核
助教由設崗教師或教學單位提交《安徽工程大學研究生助教崗位設置申請表》,助研由項目主持人提交《安徽工程大學研究生助研崗位設置申請表》,助管由各單位提交《安徽工程大學研究生助管崗位設置申請表》,交由所在學院匯總申報的研究生“三助”崗位,報研究生部(機關、教輔各部門將崗位設置申請表報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匯總?cè)I陥蟮难芯可叭睄徫唬挥山虅仗帯⒖萍继帯W生處、人事處等歸口部門進行資格審核,經(jīng)研究生“三助”領導小組審批,并公布研究生“三助”崗位。
三、“三助”崗位應聘與審批
1. 在學全日制研究生(委培生除外)均可應聘研究生“三助”崗位,本人提交《安徽工程大學研究生“三助”崗位申請表》(1人限報一個崗位);
2. 導師、學院簽署意見;
3. 設崗部門(教師)審核;
4. 研究生“三助”領導小組審批;
5. 錄用研究生與設崗部門(或教師)簽訂《安徽工程大學研究生“三助”工作協(xié)議書》。
四、“三助”崗位管理與考核
根據(jù)《安徽工程大學研究生“三助”管理辦法(試行)》(校研字〔2014〕12號)文件實施。
五、“三助”崗位津貼與發(fā)放
按照《安徽工程大學研究生“三助”管理辦法(試行)》(校研字〔2014〕12號)文件執(zhí)行。
六、附則
1.本實施細則自2014級研究生開始實行。
2.本實施細則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