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班級:
為嚴肅校紀校規(guī),保護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fā)生安全事故,現就做好學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學生不準私自下水游泳,不準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不準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準到無安全措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的“四不準”規(guī)定,違者后果自負。
二、學生違反學校規(guī)定到校內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屬違紀行為。一經發(fā)現,將依據《安徽工程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對私自到校內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召集其他同學到校內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因結伴游泳造成傷害事故的,對召集游泳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對一道游泳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三、若發(fā)現同學有去游泳的動向或正在游泳,知情者應當及時報告學校并予以勸阻。
四、各學院、各班級要及時傳達本通知精神,針對蕪湖市水域眾多、水文復雜等情況,開展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專題活動,提高每一個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識。
學生處
2018年4月28日